建立精干高效的项目监理机构,并使之正常运行,是实现项目建设监理 目标的前提条件。项目监理机构的形式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工程项目发 包模式、业主委托的任务以及监理单位自身的需要来确定。
一 、项目监理机构的类型
常见的项目监理机构的形式有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和矩阵制。
1. 直线制项目监理机构
直线制项目监理机构是最简单的监理组织形式,其特点是组织中各种职 位按直线系统直线排列,它适用于监理项目能划分为若干个相对独立子项的大、 中型和小型建设项目,如图1-4-1所示。
该组织形式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项目的规划、组织和指导,并着重 整个项目范围内各方面的协调工作,而子项目监理组分别负责子项目的目标控 制,具体领导现场专业或专项监理组的工作。
另外,还可按建设阶段的划分,设立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如图1-4-2 所示,此种形式适用于大、中型以上项目,且承担包括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 建设监理任务。
直线制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优点是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

第 一 章 工程建设监理概述
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其缺点是实行没有职能机构的“个人管理”,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通晓各种业务及多种知识技能,成为“全能式”的人物。
图1-4-1 某直线制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适用于大、中型项目)

图1-4-2 某直线制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按照建设阶段划分)
2. 职能制项目监理机构
职能制项目监理机构是在总监理工程师下设一些职能机构,分别从职能 角度对基层监理组织进行业务管理,这些职能机构可以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授 权范围内,就其主管的业务范围下达命令和指示,如图1-4-3所示。此种形 式适用于工程项目的地理位置上下相对集中的工程。
这种组织形式的优点是目标控制分工明确,能发挥职能机构的专业管理
作用。专家参与管理可提高效率,减轻总监理工程师的负担。其缺点是多头



图1 - 4 - 3 某职能制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3. 直线职能制项目监理机构
直线职能制项目监理机构是吸收了直线制和职能制两种形式的优点而构 成的一种项目监理机构,如图1-4-4所示。

图1 - 4 - 4 某直线职能制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直线职能制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优点是集中领导、职责清楚,有利于提 高办事效率。缺点是职能部门与总监(或总监办公室)意见不同时,信息传 递路线长,不利于互通情报。
4. 矩阵制项目监理机构
矩阵制项目监理机构是由纵横两套管理系统组成的矩阵形式组织机构, 一套是纵向的职能系统,另一套是横向的子项目系统,如图1-4-5所示。
矩阵制项目监理机构的优点是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 的机动性,把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的结合,有利于解决复杂问题, 也有利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其缺点是纵横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 会造成扯皮现象,产生矛盾。这种监理组织机构适合于大、中型项目管理。
第一章 工程建设监理概述

图1-4-5 某矩阵制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二 、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置
1.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要根据工程特点、工作内容、工程期限以及工 程的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监理任务及合理的监理深度与 密度等因素综合考虑,优化组合,形成整体高素质的监理组织,满足监理目 标控制的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结构
项目监理机构要有合理的人员结构才能适应监理工作要求。合理的人员 结构一方面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即项目监理部应由与监理项目的性质及业 主对项目监理的要求相称职的各专业监理人员组成,也就是各专业监理人员 要配套;另一方面要有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构,合理的技术职称结构应 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应有与监理工作要求相称的比例。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确定
监理人员数量的确定应考虑包括工程建设强度、工程复杂程度、监理单 位和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被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监理设备配置在内的各 项因素,还要顾及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任务职能分工。
业主对监理模式的要求将直接影响监理人员的数量。目前的建设监理模 式主要有旁站制、巡视制和旁站加巡视制。业主在工程监理招标时一般会明 确要求工程建设中哪些工序、重点部位需要设置监理旁站点,哪些工序和部 位只需要监理巡视,旁站点越多,需要的现场监理人员越多,反之则越少。

监理现场组织要配备巡视和旁站监理人员,包括以质量检查为主的质量巡视
员,以HSE管理为主的 HSE巡视员和以旁站监理为主的旁站监理员,人员数
量以满足监理合同中对监理深度和密度的要求为原则,应保证每天至少对所
辖子项目所有施工现场巡视一次,同时旁站点的旁站监理及时到位。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人员业务水平也对监理人员数量产生影响。 监理组织结构情况关系到具体的监理人员配备,监理职能部门、子项目监理
组必须按照专业职能和工作分工配备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人员,每个监理人 员的业务水平、技术素质、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会直接影响到监理工作
效率的高低,监理人员工作效率高则需要的人员数量少,反之则多。 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一般情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遵从以下原则,监理合同有特殊要求 的,按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
(1)公司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人
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担任。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担任。
(5)监理员应由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 担任。
(6)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监理部内可设专职或兼职的资料管理员、信息管 理员、合同管理员、质量控制员、造价控制员、进度控制员,以及材料管理 员、计量、测量、行政事务、计算机及文印等辅助人员。
(7)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公司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
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 位和承包单位。
(8)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项目监理工作。
2. 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
监理人员的基本职责应按照工程建设阶段和建设工程的情况确定。施工 阶段,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的规定,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第一章 工程建设监理概述
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
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
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
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 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 的竣
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 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 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 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 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 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 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 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 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岗位责任制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 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 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